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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 XF49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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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型式检验
8.3.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鉴定或老产品转厂;
b) 正式生产后,原材料、工艺、设计有较大改动时;
c) 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或正常生产满二年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8.3.2 型式检验的样品从出厂检验合格的消防用防坠落装备产品中随机抽样,检验项目与样品数量见表2。
8.3.3 检验的结果均应符合本标准的相关要求。
8.3.4 经型式检验的样品不得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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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检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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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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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型号
5 设计、外观和加工要求
5.1 安全绳
5.2 安全带
5.3 辅助设备
6 性能要求
6.1 安全绳
6.2 安全带
6.3 辅助设备
6.4 成套系统
7. 试验方法
7.1 外观和加工质量检查
7.2 安全绳破断强度和延伸率测试
7.3 耐高温性能试验
7.4 安全带正立方向静拉力试验
7.5 安全带倒立方向静拉力试验
7.6 安全带水平方向静拉力试验
7.7 安全带冲击试验
7.8 安全钩开口闭合状态长轴方向静拉力试验
7.9 安全钩开口打开状态长轴方向静拉力测试
7.10 安全钩短轴方向静拉力测试
7.11 上升器和抓绳器静拉力试验
7.12 下降器静拉力试验
7.13 便携式固定装置静拉力试验
7.14 滑轮装置静拉力试验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8.2 出厂检验
8.3 型式检验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附录A (规范性附录)绳索破断强度和延伸率的测试
附录B (资料性附录)消防用防坠落装备的用户须知